律途进阶,年胜一年——陕西润亚律师事务所年会圆满举行
律途进阶,年胜一年——陕西润亚律师事务所年会圆满举行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在过去的2024年里,陕西润亚律师事务所全体成员齐心协力、砥砺前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25年1月10日,我们齐聚一堂,召开了以“律途进阶,年胜一年”为主题的年会,共同回顾过去一年的奋斗历程,展望新一年的美好蓝图。
本次年会分为年度工作会议和年会娱乐活动两个部分。在年度工作会议环节,律所全体同仁齐聚一堂,共同回顾与展望。
楚治刚主任率先垂范,李武生主任、麻俊华主任以及梁秋玲主任依次登场,分别就 2024 年的工作成果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梳理总结,并详细阐述了 2025 年的工作计划与战略布局。从他们满怀激情与专业的发言中,我们清晰地见证了过去一年律所业务在各领域的坚实迈进和稳步提升,也从中汲取到了奋进的力量,不禁对新的一年满怀憧憬与期待,相信在各位主任的引领下,律所必将在新的征程中续写华章,创造更为耀眼的辉煌。
在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环节,公共关系部主任王利军、行政管理部门主任田少娟依次进行总结汇报。王利军主任深入阐述了公共关系部的工作成果与未来规划,展现出其专业的洞察力与前瞻性思维。田少娟主任则着重指出行政部门当前所面临的挑战,通过详实的数据与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了问题的根源与影响,并提出了初步的应对思路,为后续的问题解决与工作优化指明了方向。
管委会主任孔令辉对律所 2024 年的工作进行了系统且深入的复盘与总结,同时高屋建瓴地部署了 2025 年的工作规划蓝图。孔主任的总结鞭辟入里、面面俱到,精准地剖析了过去一年的工作亮点与不足,为律所未来的发展路径提供了清晰且明确的方向指引,使我们在新的征程中能够锚定目标、笃定前行,为实现律所的持续发展与突破奠定了坚实基础,让我们对新一年的工作充满信心与期待,朝着既定目标奋勇迈进。
律所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律师的努力。在律师个人工作总结及经验分享环节,金鑫律师、余虓律师、归帅律师及实习律师张茜茜代表上台,毫无保留地与大家分享了他们的工作心得。这些宝贵的经验,将成为我们全体律师在未来工作中的财富。
律所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律师的努力。在律师个人工作总结及经验分享环节,金鑫律师、余虓律师、归帅律师及实习律师张茜茜代表上台,毫无保留地与大家分享了他们的工作心得。这些宝贵的经验,将成为我们全体律师在未来工作中的财富。
律所顾问马总发表总结致辞,凭借其卓越的领导才能和清晰的思维逻辑,将会议中纷繁复杂的信息进行了系统梳理,使我们能够更加精准地把握会议内容的关键要点,明确未来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为新一年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让我们在前行的道路上目标更加明确,步伐更加坚定有力。
随后,进入了激动人心的表彰环节。在过去的一年里,律所涌现出了许多勇于担当、表现优异的同仁,他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年度优秀律师:毕雨萌、刘刚、安旭,年度业务能手:余虓、金鑫、徐亚咪,年度最美公益律师:赵继志,律途标兵:罗向耕、赵星星,律政佳人:刘若菲,年度突出贡献奖:麻俊华、田少娟,分所擎旗卓越奖:李武生,年度最佳合作伙伴:张森、李科等各项大奖逐一揭晓,每一位提名者和获奖者都实至名归,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润亚律师的专业与担当,激励着我们在新的一年里砥砺前行,再创辉煌!
随着年度工作会议的圆满落幕,众人满怀期待地步入了轻松愉悦的年会娱乐活动环节。舞台上,精彩纷呈的节目表演轮番上演,或激昂高歌,或曼妙起舞,或诙谐演绎,台下掌声雷动、欢呼不断;趣味盎然的互动游戏更是将气氛推向高潮,欢声笑语回荡在整个场地。晚宴时刻,温馨的氛围弥漫四周,大家在美食与交流中分享着这一年的点滴故事,卸去工作的疲惫,拉近彼此心灵的距离。在这个美好的夜晚,每一张笑脸都被温暖的灯光照亮,每一颗心都因欢乐和情谊而紧紧相连,共同镌刻下一段难忘且美好的回忆,成为未来日子里熠熠生辉的珍贵宝藏。
相关阅读
李牧遥绘画百幅国画叙述中国禅文化
我们会发现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从古道今,由中及外,所有顶级的画坛名家,基本上都是男性,女画家登顶的几乎没有。如果以后会出现,李牧遥极有可能是其中的一个。 我们记
深度聚焦:7000亿背后的陕京力量
【导读】天然气,这位来自地球内部的使者,通过管道跨越千山万水,为人类社会的生活注入了无限活力。它不仅温暖了千家万户,更照亮了绿色发展道路。7000亿立方米天然气的输送,
脑健康,人类才能更健康 “首届天津企业家脑健康峰会”圆满落幕
脑健康,人类才能更健康“首届天津企业家脑健康峰会”圆满落幕12 月 28 日,“首届天津企业家脑健康峰会”在友谊宾馆盛大开幕,吸引了天津各界企业家、脑科学专家、天津商协会领
山东省莒南县法院开展“媒体带你走进执行现场”专项行动
中国晨报山东讯(特邀记者 王胜民 通讯员 徐睿)11月27日,山东省莒南县法院根据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的统一部署,开展“媒体带你走进执行现场”专项行动,特邀请中国晨报、山东法